2023年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计划

2023年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广大考生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公布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3+2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招生专业及计划表

专业代码 学院 专业名称 计划数 招生科类 学费(元/年) 合作学校
01 设计与传媒学院 工程造价 40 普通类 4700 无锡太湖学院
02 设计与传媒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 30 艺术类(美术) 6800 无锡太湖学院

2023年提前招生普通专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表

专业代码 学院 专业名称 计划数 招生科类 学费(元/年)
03 经济管理学院 工商企业管理 50 普通类 4700
04 经济管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50 普通类 4700
05 经济管理学院 连锁经营与管理 50 普通类 4700
06 经济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 150 普通类 4700
07 数字商务学院 电子商务 95 普通类 4700
08 数字商务学院 跨境电子商务 70 普通类 4700
09 数字商务学院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50 普通类 4700
10 数字商务学院 商务英语 40 普通类 4700
11 数字商务学院 现代物流管理 40 普通类 4700
12 会计金融学院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130 普通类 4700
13 会计金融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205 普通类 4700
14 会计金融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 20 普通类 12000
15 会计金融学院 大数据与审计 60 普通类 4700
16 会计金融学院 金融服务与管理 50 普通类 4700
17 旅游烹饪学院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0 普通类 4700
18 旅游烹饪学院 旅游管理 40 普通类 4700
19 旅游烹饪学院 烹饪工艺与营养 30 普通类 4700
20 旅游烹饪学院 中西面点工艺 40 普通类 4700
21 设计与传媒学院 工程造价 140 普通类 4700
22 设计与传媒学院 广告艺术设计 138 艺术类(美术) 6800
23 设计与传媒学院 建筑室内设计 100 普通类 5300
24 设计与传媒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 130 艺术类(美术) 6800
25 设计与传媒学院 室内艺术设计 159 艺术类(美术) 6800
26 设计与传媒学院 数字媒体技术 38 普通类 5300
27 物联网与人工智能学院 电气自动化技术 40 普通类 5300
28 物联网与人工智能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 40 普通类 5300
29 物联网与人工智能学院 软件技术 40 普通类 5300
30 物联网与人工智能学院 应用电子技术 40 普通类 5300
31 物联网与人工智能学院 云计算技术应用 40 普通类 5300
32 智能装备与汽车工程学院 工业机器人技术 48 普通类 5300
33 智能装备与汽车工程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50 普通类 5300
34 智能装备与汽车工程学院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29 普通类 5300
35 智能装备与汽车工程学院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12 普通类 4700
36 智能装备与汽车工程学院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6 普通类 5300
37 智能装备与汽车工程学院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30 普通类 5300
38 智能装备与汽车工程学院 新能源汽车技术 100 普通类 5300

备注:最终招生计划数、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

1.加分政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注:如有政策调整,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江苏省2023年招生政策为准。

2.录取规则:

按“分数清”的原则进行录取。普通类专科专业依据院校考核(校测)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政策性加分的总分进行录取,若总分相同,按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录取;如仍相同,按语文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仍相同,按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普通类3+2专业依据院校考核(校测)成绩+政策性加分的总分进行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仍相同,按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美术)专业统考,没有参加省艺术(美术)统考者不予录取。艺术类3+2专业根据院校考核(校测)成绩+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政策性加分的总分进行录取;若总分相同,按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录取;如仍相同,按语文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仍相同,按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艺术类专科专业根据院校考核(校测)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政策性加分的总分进行录取;若总分相同,按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录取;如仍相同,按语文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仍相同,按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