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交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2023年山东交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广大考生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公布信息为准。

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分类分专业计划

系部 专业名称 计划 单独招生 综合评价
中职类别 退役士兵 对应春考专业类别 应届高中生
车辆工程系246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65 39 车辆维修 26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59 24 10 车辆维修 25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2 26 车辆维修 26
汽车智能技术 25 25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45 27 车辆维修 18
公路与建筑系196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109 42 10 建筑 57
道路工程检测技术 43 16 建筑 2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44 16 建筑 28
管理与信息系141 现代物流管理 44 11 10 物流管理 23
道路运输管理 36 15 运输 21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28 9 运输 19
电子商务 33 11 电子商务 22
机电工程系217 机电一体化技术 64 26 10 机电技术 28
机械设计与制造(中俄合作) 52 21 机械制造 31
工业机器人技术 49 24 机电技术 25
工业机器人技术(中俄合作) 52 21 机电技术 31
航海系73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 73 24 10 电子技术 39
交通工程系111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58 18 运输 40
(泰山校区)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53 23 酒店管理 30
合计 984 443 541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实行专业志愿清,同一科类同一专业内,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该专业第一志愿未录满,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次类推。若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单独招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的顺序来进行排名,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招生依次按照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测试成绩的顺序来进行排名,择优录取。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所有考试有缺考的考生不能参与录取。

1.学校按类别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确定预录名单:根据录取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3.凡已被我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在参加我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考试时,要签订承诺书,承诺被录取后不再参加统考及录取。

第二十条  对外语的要求。招收外语语种不限,工业机器人技术和机械设计与制造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提供俄语教学,其他专业提供英语教学。

第二十一条  男女比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他各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标准执行。其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三个专业从事海员方向就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0035-2013)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两个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要达到相关要求,其中,空中乘务专业男、女生身高分别为175cm-185cm、163cm-173cm;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男、女生身高分别不低于173cm、160cm。

第二十三条 成绩复核及申诉

1.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姓名、考生号、核查理由,由考生本人送交命题考务组,复核电话:0536-8781999。

2.如考生对录取结果存在异议,可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招生录取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536-878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