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

2023年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广大考生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公布信息为准。

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学院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好就业、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院43个专业均进行单独招生。

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确定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下同)两类考生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保证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按本年度上报招生计划总数50%的比例申报2023年高职单招计划,并在单独招生计划中单列退役军人考生的招生计划。

我院2023年单招总计划为3000人,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二级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元/年)

植物科技学院

410101

种子生产与经营

130(含社会人员计划)

3000

410118

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

30

3000

410105

园艺技术

140(含社会人员计划)

3300

410106

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

30

3000

410115

绿色食品生产技术

40

3000

410202

园林技术

50

3300

440201

城乡规划

20

4600

540109

茶艺与茶文化

20

4600

440106

建筑室内设计

60

7500

动物科技学院

410303

畜牧兽医

100(含社会人员计划)

3300

410301

动物医学

100

3000

410302

动物药学

30

3000

410306

动物防疫与检疫

30

3000

410309

宠物养护与驯导

50

3000

410401

水产养殖技术

40

3000

490101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40

4600

490104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40

4600

机电工程学院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70

4600

460103

数控技术

30

4600

4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50

5060

460202

机电设备技术

170(含社会人员计划)

4600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220

5060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30

4600

460305

工业机器人技术

60

4600

51010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40

4600

车辆工程学院

410113

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

80(含社会人员计划)

3000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50

4600

5002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60

4600

460702

新能源汽车技术

50

4600

50021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0

4600

经济贸易学院

410120

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

40

3000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240

3500

5305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60

3500

530701

电子商务

110

3500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70

3500

信息技术学院

550113

广告艺术设计

90

7500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90

4600

510203

软件技术

90

7800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90

7800

510205

大数据技术

90

4600

人文科学学院

500405

空中乘务

30

8000

540101

旅游管理

60

4600

570201

商务英语

50

3200

注:同一个二级学院内的各专业可视为一个专业组内的专业。上述各专业学费标准最终按湖南省发改委2023年度专业代码对应的核定标准执行。

社会人员专项招生计划500人,其中退役军人计划100人,专业可在上述专业中任选。其他社会人员中园艺技术专业计划100人,畜牧兽医专业计划50人,种子生产与经营专业计划100人,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专业计划50人,机电设备技术专业计划100人。

录取规则

第二十八条 A类考生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的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折合百分制后40%+面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的20%折算后划定分数线。B类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的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的40%+面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的20%折算后划定分数线。C类考生直接根据面试成绩划定分数线。

第二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应届毕业当年可保送至高职院校就读;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推荐到有关高职院校就读,由招生院校录取到学生获奖赛项对应的专业。其他奖项获得者根据等级享不同优惠的加分。省级、地级、县级或区级获奖分别加20、15、1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未折合前)分。

第三十条 我院按专业优先的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第三十一条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不需要参加文化考试,认定2022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语、数、外三科原始成绩之和,补考成绩不算)作为文化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按照往届生的要求进行文化考试,并按往届毕业生类别进行录取。

第三十二条 按考生参考人数比例,确定专业各类别计划数。

第三十三条 根据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第一志愿一专业生源不足时,按照专业优先原则对第二专业在本专业组内调剂录取(跨专业组填报的二专业无效,不参与调剂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三十四条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和具备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在参加单招统一考试的前一天,携带相关获奖证书和资格等级证书,先经过专业老师测试后再参加后续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分别不超过36人,在所有专业中任选,未完成的计划转入其他单招计划,具体请考生关注学院招生就业网通知。

第三十五条 总成绩相同时,有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则按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其他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依次排列。

第三十六条 我院将通过招生就业网https://zsjy.hnbemc.edu.cn/ 公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