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春季高考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广大考生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公布信息为准。
2023年学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为: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计划数 |
备注 |
侦查学(经济犯罪治理) |
本科 |
四年 |
30人 |
|
法学类 |
本科 |
四年 |
30人 |
其中,法学(卓越经济法律人才实验班)15人,法学(沪港交流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15人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本科 |
四年 |
20人 |
男女比例:侦查学(经济犯罪治理)专业女生比例不超过30%;法学类、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构成: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含政策性加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学校按照春考总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自主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招生计划100%划定各专业(方向)预录取分数线;其中,侦查学(经济犯罪治理)专业的考生,还需结合专业对男、女比例及身体条件要求;法学类专业的考生还需结合其二次志愿填报情况。达到各专业(方向)最低预录取分数线的同分考生,学校按照自主测试成绩、语文、外语成绩依次进行比较予以预录取。在预录取过程中,法学类考生所填报的专业(方向)志愿不能满足,愿意服从调剂的,调剂到法学类内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方向);若不服从调剂,则不予预录取。
学校按不超过公布的侦查学(经济犯罪治理)专业(分男女生)招生计划数的50%的比例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按照不超过公布的法学类、政治学与行政学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数的50%的比例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须在3月8日-9日登陆“上海招考热线”进行网上信息登记,相关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学校予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