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

2022年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广大考生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公布信息为准。

2022年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数列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招生类型计划数(人) 学制 学费(元/年) 住宿费
(元/年)
单招 对口
1 410113 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 20 100 3年 7500 1350
2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30 120 3年 7500 1350
3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3D打印技术 15 70 3年 7500 1350
4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数控多轴加工技术 15 70 3年 7500 1350
5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20 60 3年 7500 1350
6 460302 智能机电技术 20 60 3年 7500 1350
7 460303 智能控制技术 20 60 3年 7500 1350
8 460305 工业机器人技术 20 120 3年 7500 1350
9 460305 工业机器人技术 安装与维护 15 70 3年 7500 1350
10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20 60 3年 7500 1350
11 460704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20 60 3年 7500 1350
12 5002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20 150 3年 7500 1350
13 500212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20 120 3年 7500 1350
14 500212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车辆鉴定与评估 15 70 3年 7500 1350
15 510203 软件技术 30 150 3年 7500 1350
16 510203 软件技术 前端开发 15 70 3年 7500 1350
17 510203 软件技术 软件开发 15 70 3年 7500 1350
18 510207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20 120 3年 7500 1350
19 510207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安全运维 15 70 3年 7500 1350
20 510308 网络规划与优化技术 20 50 3年 7500 1350
21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20 100 3年 7500 1350
22 530701 电子商务 30 150 3年 7000 1350
23 530701 电子商务 运营分析 15 80 3年 7000 1350
24 530701 电子商务 网店美工 15 80 3年 7000 1350
25 530701 电子商务 新媒体营销 15 80 3年 7000 1350
26 530704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20 90 3年 7500 1350
27 460609 无人机应用技术 40 60 3年 7500 1350
合计 540 2360
注: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最终公布数据为准,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最终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原则

1.申报我院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且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格。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 文化素质成绩 ― 附加分 ― 语文科学考成绩 ― 数学科学考成绩 ― 英语科学考成绩。即按照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相同,则比较文化素质成绩(语、数、英3门成绩之和),成绩高者排在前面;如文化素质成绩(语、数、英3门成绩之和)相同,则比较附加分,分高者排在前面;如附加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数、英3门单科成绩,单科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上排序均相同且专业志愿相同时,参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院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院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4.我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5.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原则

1.申报我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 联合测试成绩(不含附加分) ― 附加分。即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相同,则按联合测试成绩(不含附加分)高低顺序,分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3.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院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院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4.我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